发展环境是企业生存之基。环境好,企业就能最大限度发挥创造力,发展速度就快;环境差,企业就缺乏生机和活力,发展速度就慢。3月10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这样的发展环境是企业健康成长的沃土。

2019年3月10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的审议。
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公平竞争是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基础。没有公平,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经济发展就是空中楼阁。国内外无数案例表明,存在垄断行业的市场就难言公平竞争,存在歧视的社会环境就难以培育出良好的市场经济。从国家政策法规看,目前绝大部分领域并不限制民间资本进入,但各种隐性限制五花八门,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待遇还不公平,歧视非公企业的现象时有发生。破解这些难题,需要提高政策透明度,实行公平公正监管,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内外资企业打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三个平等”为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环境下平等参与竞争提供了保障。但在实践中,常有一些人员、特别是一些掌握一定权力的干部,想尽办法排挤、打压民营企业,在业务上排挤、在人格上不尊重,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不少麻烦。其实,在打压民营经济的这部分人中,有一部分人是屁股不干净或意志不坚定的低级红或两面人;有的人为保住位置或权力,言行极左,有意表演给别人看;有的人过去有问题侥幸躲过了,怕发生新问题再引出老问题;有的人意志不坚定,怕与私企来往多了被腐蚀。总之,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打压、歧视民营经济,这样的党员或干部都是不合格的、有的甚至是隐藏在党内的害群、害国之马,应该是被清除或淘汰的。习近平指出:“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
营造透明的发展环境。透明是产生信任的前提和基础。政策是否阳光,是衡量一个地方发展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尺,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法治程度的重要尺度。透明的发展环境,最重要的是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给市场一个明确的信号,给企业一个稳定的发展预期。如果政务公开做到位,与社会和市场沟通做充分,就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16年2月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指出,“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进政务公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就是要明确告诉市场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政府该管、哪些事情政府不该管。制定“三张清单”本身,就是最大的政务公开。
营造法治的发展环境。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发展环境的最高原则。营造法治的发展环境,就是给企业提供公正和透明的制度环境,保护投资者各项合法权益。只有致力于打造法治环境,确保市场主体依靠规则公正和法律保护健康发展,才能给各类市场主体以真正的安全感和获得感,营造亲商安商氛围。作为掌握公共权力的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 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坚持有法必依,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作为改善营商环境的首要方面,明确提出“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企业,守法经营是必须遵守的一个大原则。习近平指出:“公有制企业也好,非公有制企业也好,各类企业都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法律底线不能破,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等违法的事情坚决不做,偷工减料、缺斤短两、质次价高的亏心事坚决不做。”
水质清洁,鱼儿才能畅游。实现高质量发展,没有高质量的发展环境不行。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