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枪"信托贷款违约?中青旅品牌管理混乱屡遇"李鬼"

  本报记者 张家振 北京报道

  “北京黄金5亿元信托贷款构成实质违约”的消息意外地将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旅”,600138.SH)推上了风口浪尖。

  中信信托临时披露的报告显示,借款人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黄金”)2018年5月4日未能按信托贷款相关交易文件约定偿还相应到期本金5亿元,到期应付利息1050.94万元。据交易文件的相关约定,借款人已构成实质违约。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旅实业”)为该笔担保信托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作为中青旅实业控股子公司,北京黄金信托违约事件也让中青旅“躺枪”。5月22日,中青旅发布声明称,中青旅并无“中青旅实业”或类似名称的分子公司,该文所涉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中青旅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

"躺枪"信托贷款违约?中青旅品牌管理混乱屡遇"李鬼"

  事实上,由于品牌使用和管理混乱,中青旅曾多次遭遇“李鬼”冒充。例如,2017年4月份,中青旅曾专门发布澄清公告,罗列了十余家变造使用“中青”“青旅”“中青旅”为企业字号或简称的公司,并声明称上述公司与中青旅均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

  对于造成上述问题的成因和解决措施等问题,中青旅一位不愿具名的高管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由一定的历史因素造成的,公司正在研判,会在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按照商业的逻辑进行明确的切割和界定,在品牌管理方面会出台相应的办法,对打擦边球的公司和行为通过工商和法律等手段处理。

  意外“躺枪”

  工商资料显示,北京黄金经营范围包括贵金属交易服务、贵金属实物产品的销售,黄金制品收购、租赁等,公司法人股东包括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中青旅实业等,其中中青旅实业持股比例为66.88%。

  记者查询工商登记信息了解到,中青旅实业主营业务包括旅游及文化娱乐设施开发、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代理和国内旅游业务等,与中青旅在业务上存在较多重合。公司投资人包括自然人股东田卫红、中国青旅集团公司等。

  中信信托发布的相关文件显示,2017年5月4日,中信信托发起设立的“中信•长天2号北京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北京黄金发放不超过10亿元信托贷款。其中,首次募集的A类信托本金为5亿元,2017年6月27日募集B类信托本金4500万元,均以现金形式认购。各类信托收益权的预计存续期限为12个月,募集资金用于向北京黄金发放信托贷款,保证人为中青旅实业。

  不过截至2018年5月4日,北京黄金未能按照约定偿还相应的到期本金5亿元,到期应付利息1050.94万元。鉴于上述情况已构成实质违约,中信信托发布通知函表示信托贷款剩余未发放部分不再进行发放,借款人尚未偿还的信托贷款本金5.45亿元于5月4日全部提前到期,同时要求北京黄金立即偿还贷款本息和违约金等。此外,中信信托要求保证人中青旅实业立即依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5月21日,号称“债券市场最具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的微信公众号“债市观察”发文对上述违约事件进行了披露,并在报道中称:“中青旅实业母公司之一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旅行社业首家A 股上市公司。上市后,中青旅凭借在旅游行业的优势地位不断拓宽业务范围,现有业务主要包括旅行社业务、整合营销业务、景区业务、酒店业务和策略性投资五大类。”

  5月22日,中青旅发布声明称,中青旅并无“中青旅实业”或类似名称的分子公司,该文所涉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与中青旅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相关文章将北京黄金违约行为诱导并张冠李戴为中青旅所为,侵犯我司合法权益,混淆投资者和消费者视听,对中青旅商誉造成损害。

  中青旅上述高管表示,公司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和北京市著名商标——“中青旅”商标的全部权益,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不管怎么简化也不能简称为“中青旅实业”,很容易造成社会和公众误解。对于这一问题,记者拨打中青旅实业公开电话,前台工作人员表示电话需实名制转接,无法转达采访诉求。

  多次遭遇“李鬼”

  中青旅以共青团中央直属企业中国青旅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同时也是国内旅行社行业的第一家A股上市公司,并运营有乌镇、古北水镇等知名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