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第二个“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纪实 (组图)

全民参与公益,让爱的暖流在庭州大地延伸

——昌吉州第二个“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纪实

昌吉州第二个“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纪实 (组图)

昌吉州第二个“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纪实 (组图)

昌吉州第二个“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纪实 (组图)

昌吉州第二个“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纪实 (组图)

图为5月6日当天,昌吉市、奇台县公益活动现场。 梁宏涛 邵文虎 摄

昌吉新闻网 记者 许冲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加强民族团结是“爱国和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是最大的公益。作为多民族聚居区,昌吉州积极探索创新,将全民公益活动作为各族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的有力抓手,成为昌吉州的一大特色和亮点。

如今,昌吉州公益生态圈已经形成,全民公益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平台。参加公益活动,帮助别人、奉献社会、提升自己已经成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心灵滋养。

成长——蓬勃开展让爱涌动庭州

5月6日,星期日。在昌吉市的大街小巷,人们的热情就像火一样炽热。这一天是昌吉市的第5个全民公益日,也是昌吉州第二个“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全城20余万党员、干部、市民、志愿者,深入街头巷道,清扫卫生、养护树木、敬老爱老,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大早,58岁的张岩,穿上大红的运动衣,叫上工作室的伙伴,向昌吉市人民公园出发。张岩说,定期参加公益活动,早已成为她生活中雷打不动的事儿。其实在我州许多群众心中,做公益已成为日常不可或缺的自觉行动。

2008年,全州组织开展了“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万家”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为全民参与公益活动蓬勃开展奠定了基础,一批公益服务典型事迹被广为传诵。2012年开始,昌吉州全民参与公益进入高速发展期。在各级政府大力倡导下,各类以公益达人、爱心人士牵头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会组织员工组建的公益服务专业组织在昌吉州的城市社区、乡镇村组大量涌现,初步形成了蔚为壮观的全民公益社会生态。

2015年4月30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在奇台县召开“践行核心价值 开展全民公益”现场会。一年后,中宣部又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与自治区媒体团回访奇台,向全国展示开展全民公益活动的“昌吉经验”和“奇台样本”,公益活动已经成为昌吉州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名片和道德建设高地。

2017年5月7日,昌吉州在全疆率先设立“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全州七县市、三园区同步启动,将公益服务送到百姓身边,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温暖。当天,全州有19.6万名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公益活动、65.68万名群众受益。同年5月27日,全国首部全民参与公益活动地方性法规在昌吉州出台。《条例》规定,每年五月第一个星期日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各县市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每月确定一天为本县市全民参与公益活动日。

一路走来,9年成长,源源不断的爱心在昌吉州涌动;公益文化的清泉流淌到城市乡村的每个角落,浸润着无数人的心田。通过公益日活动,一大批弱势群体得到关爱,一部分群众难题得到解决,一些不文明现象得到治理,促进了社会和谐。

融合——各族群众互助中结深情

“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日子才能一天比一天甜。只要我身体允许,我要一辈子服务各族老人。”这是阜康市民族团结模范沙尼汗·艾塔木的肺腑之言。她身上有很多美的标签:好媳妇、好女儿、好邻居……婆婆在世时瘫痪多年,沙尼汗悉心照顾了多年。后来,沙尼汗看到社区许多空巢老人没人照顾,她不忍心看到老人生活窘迫,就主动照顾他们。日积月累,沙尼汗孝亲敬老的事不胫而走。

2010年春天,阜康市阜新街道文化路社区为了弘扬美德,传递文明新风,在沙尼汗家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自此,沙尼汗家里人来人往,笑声一片,每天她会悉心照顾着社区汉、哈萨克、维吾尔、回等民族的36位老人,为他们提供日常饮食、休闲娱乐、扶贫帮困等服务。因为事迹突出,沙尼汗先后获得了“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及“全国孝亲敬老模范”“全国文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

2016年12月12日,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沙尼汗的民族大家庭获得了此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