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省法院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8件

新华社昆明6月5日电(记者王研)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4日发布《云南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至今,全省法院共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8件,其中121件被告为行政机关。

“法院通过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震慑敢于污染环境的人员和企业。”云南省高院副院长向凯介绍,如李某某因选矿厂沉淀池容量不足,先后将9车选矿废水运至矿区采空区倾倒,红河州个旧市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2017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750件,涉及污染环境,破坏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类型。

向凯介绍,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至今,全省法院立案并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1件。

在公布的案例中,成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有不少因未能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而违法。如华电安宁分公司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处置渣土,因暴雨导致渣土坍塌造成国家级Ⅱ级公益林被毁坏,安宁市林业局未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怠于履行职责。法院责令安宁市林业局继续履行法定职责。

也有部分单位直接损害了环境资源。如普洱市孟连公路分局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地变更和征占用林地等相关手续,就擅自占用林地、进行采石作业,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均被法院认定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云南省还对环境资源案件的专门化审判开展探索,迄今全省共设立了18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其中省级法院设立的有1个,中级法院设立的有6个,基层法院设立的有11个。